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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德实现需要内外兼修
道德实现需要内外兼修【摘要】道德是社会发展的产物,也是社会发展的现实需求,道德实现为社会发展营造了和谐有序的社会环境。影响道德实现的主要因素包括内在的道德自律与外在的制度约束两个不同的方面。当前,我们需要从这两方面着手全面推进道德建设工作,优化社会道德环境,提升公众道德自觉,完善各项制度,强化道德实现约束力,促进道德实现,营造良好的社会秩序与发展环境。
道德是人类社会发展的产物,同时也是社会矛盾的良好润滑剂,良好的道德风尚能够维系和谐的社会关系,缓和不同社会成员之间的对立,提升道德的社会效力有助于文明的发展与社会的进步。在当前转型发展的关键时期,各种社会矛盾相互交织,道德效力开始出现软化苗头,损人利己、因私废公等不道德的社会行为时有发生。要深入剖析道德实现的具体路径,稳步提升道德效力,维护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道德效力是指道德原则与社会伦理在社会公共生活中对个体行为所产生的约束力量,道德的自我约束主要包含文化风俗、道德自律与道德秩序。首先,文化风俗是衡量道德在社会生活中实现程度的基准参数,当社会产生了良好的文化风俗,那么健康向上的道德原则与伦理就更能深入人心,并对个体行为产生影响。与此同时,道德的实现也能净化社会文化氛围,促进社会文化风俗向好发展。其次,道德自律是道德的重要实现方式。个体对道德的认识会逐步上升为道德情感,最终外化为道德实践,通过这种方式道德的效力得到了有效发挥,个体也会自觉去遵守道德所倡导的价值准则与行为方式。最后,从社会层面来看,道德的内在自我约束是否稳定则反映了道德的实际效果,如果道德的自我约束相对有效,则社会发展就会井然有序,反之社会伦理就会逐步崩塌,人们也不再会遵守约定成俗的道德秩序。
道德的内在约束主要源自于个体社会生活对道德的现实需求。尽管道德的自我约束源自于个体的道德自觉,但这种自觉性也带有“隐性的强制”。当社会成型之后,社会秩序的构建要求人们必须要遵循基本的道德准则,否则就会被社会所淘汰,个体的社会化进程将中断,最终彻底丧失生存与发展的能力。这也就意味着,个体对道德的社会需求一直存在,为了促进个人的发展,个体要选择提升自我的道德自觉,自觉学习道德理念,践行道德行为。
事实上,道德的内在约束力并不单单由于道德的社会效力所带来的,同时与个体的认知能力也存在极为紧密的联系。当道德需求产生之后,人们就会自觉去学习相应的道德内容。然而,个体对道德认知的差异性导致人们的道德需求并不完全一致,甚至会发生道德需求异化现象。例如,一些青年受不良教育影响,产生了明显的功利主义倾向,对社会道德的认知不够深刻,对主流道德原则不屑一顾。
在一些情况下,违道德的行为会推动个体在短期内的快速发展或取得丰厚的利益回报,这就导致道德的内在自我约束存在明显的软弱性,道德与利益的博弈会弱化个体的道德自觉,一旦个体判定违反道德会获得更为丰厚的报酬,那么不少人都会选择违背社会道德原则来谋求更为丰厚的物质报酬。这也就意味着道德并不能脱离于外在约束而实现。
我们可以从道德效力的生成路径与道德效力的提升机制两方面来探索道德社会效力的特征。一方面,道德作为社会发展的必然产物决定了道德具有效力的必然性。实际上,道德的形成是人类社会文明发展到一定阶段之后的文化成果,具有极为深刻的社会历史成因,并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如果社会缺乏道德准则的约束,人们将会彻底丧失基本的价值准则,人类社会也将再次回归于蛮荒时代。由此可见乐竞体育,社会发展对道德会产生一定的强制约束力,从而促进道德效力实现。另一方面,道德外在约束的合理性则决定着道德实现的效果。道德作为推动社会发展的要素,只有符合大多数人的利益期望才能成为社会成员都认可的价值尺度,人们才能自觉遵从道德,践行道德。而判断道德是否符合大多数人利益的主要原则有:是否符合社会发展的客观规律,能否能够促进人的全面发展,等等。
道德会随着时代的发展而不断发展,应结合社会发展需求对道德的内容进行更新完善,并完善道德外在约束方式。但总的来说,长期以来,我国发展过于重视经济建设,道德建设相对滞后,道德外在约束的合理性有所欠缺,道德效力的实现无法得到强有力的外在保障。
道德效力的实现是内外双向驱动的结果,当前要做好公民道德建设,形成良好的社会道德价值风尚,优化道德内容,凸显道德外在约束力,提升道德效力。
一方面,要优化社会道德文化环境,提升公众道德自觉。只有将道德的内涵植入到个体的心灵深处,并内化为对道德的情感认同才能树立起坚定的道德自觉,从而在现实生活中自觉践行社会道德的需求,更好促进道德实现。一是要加大道德教育宣传力度,营造浓郁的道德氛围。将网络虚拟社会作为重要阵地,利用权威媒体、自媒体、网络大V等可以利用的力量,凝聚道德宣传合力,构筑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德体系,完善网络道德教育机制。还应以学校为依托,构建面向青少年的道德教育机制,将道德教育融入到教育底层架构之中,确保公民自小就能形成正确的道德意识。二是要树立起正确的社会价值导向,优化公众道德认知。逐利性是人类的本性,道德实现要克服道德自律的软弱性才能被人们广泛接纳、践行。从根本上来说,个体人生观、价值观的缺失是阻碍道德认知提升的根本原因。在错误的人生信仰的驱使下道德会出现滑坡。为此,公众道德建设要与价值观培育结合在一起,发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精神,彰显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价值内涵,明确个人利益与集体利益之间的关系,认清守护社会公德的社会需求,激发公众自觉遵守社会道德的主观能动性。三是要结合时代发展需求,优化社会道德体系,丰富道德建设内容,为公众践行道德行为提供合适的行为规范。
另一方面,要优化道德制度,提升道德外在约束力。实际上外在约束力的实现需要依赖于制度,尽管道德强调人的主观自觉,但道德与法律的同源性允许通过强化制度的方式来促进道德效力的实现。在新时代,道德制度建设应围绕、经济、社会等具体领域展开,确保道德在社会中的有效实现。一是要完善行理相关制度,营造健康清明的基层治理环境,为公民道德建设提供理性的制度框架。在现代社会之中,道德建设要下沉到社会基层治理之中,依托具体问题开展道德宣传,树立正确的道德准则。行理制度改革既要凸显为人民服务的初心,也要兼顾道德建设的现实需求,将道德的软性约束转化为制度张力,为道德实现提供保障。二是要立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制度,优化经济社会道德体系,维护公平公正的市场竞争环境,严厉打击盗版抄袭、制假售假、滥用市场垄断地位等不正当竞争行为,塑造积极向上的商业道德环境。三是要进一步完善社会收入分配机制、保障机制,充分保障公民享有公平的发展权。应以按劳分配为基础优化收入二次分配机制,强化对低收入者、贫困人口、低学历者等弱势群体的关照,提升社会公正性。此外,还应不断完善教育、医疗、养老等社会保障制度,为道德实现提供合适的社会环境。
当前中华民族正坚定走向民族复兴,重视社会道德建设,提升道德社会效力是确保民族复兴重任顺利实现的重要举措。在当前这样一个转型发展的关键时期,道德建设要从内外两方面入手,加强道德宣传建设力度,提升公众道德自律,优化道德实现配套制度,以道德引领社会发展,促进社会进步。
①史兆新、刘云林:《走向善治:法治进程中道德功能的向度及其实现路径》,《江海学刊》,2019年第3期。